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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980298星级酒店工程 / INTRODUCTION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因噪音扰民产生矛盾纠纷的事情时有发生。
那么,遭遇噪音扰民怎么办?怎样做能够大大减少噪音的产生?各方人士支招:要早发现、早介入,引入第三方进行迂回调解,约定双方活动时间,签订调解协议;巧用隔音设备、安装隔音棉等减轻噪音影响。律师提醒,如果噪声超出法律规定的分贝,对他人产生损害,还应承担侵权责任。
市民张女士一家三口人,孩子上初中,夫妇俩生活规律有序。但她家楼上住着一家三代6口人,发出的噪音多,尤其是两个年幼的孩子,经常跑来跑去。
孩子跑步的“咚咚”声、玩具掉落的“啪哒”声、椅子挪动的“嘎吱”声等,都让张女士一家不堪其扰。
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张女士一家起初忍耐着不作声。但长时间下来,一家人变得焦虑、烦躁,张女士找到社区要求调解。社区工作人员一个月内上门调解了六七次,每次调解过后,只能维持几天安宁,之后又是循环往复的噪音。
后来,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个震楼器予以反击。没想到,开启震楼器后,四周邻居受一定的影响,张女士因此受到了派出所民警的教育。楼上的邻居也满腹委屈,表示制造噪音并非故意为之,他们对孩子也进行管教了,但面对活蹦乱跳的孩子,让其完全“禁足”似乎又不现实。
终于,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矛盾得以化解,社区再没接到双方的投诉。
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景虹说,居民如果遭遇楼上噪音扰民,可在社区居民群内报给社区网格员,由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可以由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民警、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等多方共同协调解决,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景虹表示,在协调过程中,要注重从邻里之情、做文明市民等方面做正面引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倡导邻里之间要多包容、多理解、多换位思考;同时,也要讲法、普法,用法律化解矛盾冲突,使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取得“三效合一”。
景虹提醒,在调解此类矛盾时,要注意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使案结、事了、人和,不留任何隐患,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运城市正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人员高先生和记者说,他也曾调解过一起噪音扰民的事情。
第一次,高先生经过三番五次劝说,将上下楼两家业主约到一起协商解决,但是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不好控制,并没取得预期的效果。第二次,采取迂回的方式,他找到楼上业主的父母出面劝说。第三次,在双方情绪稳定的时候,再次发出邀约,以建设友好、和谐的邻里关系为目标,用宽容、理解来劝解,然后制订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这种矛盾,不要幻想一次就能解决。”高先生说,起初,矛盾双方的情绪会比较激动,调解员要允许双方吐槽心中的不快;接下来,可以分别约见双方的父母或孩子从中撮合,或通过孩子的老师,给孩子制定规则,然后再进行调解,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盐湖区东城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职民调员王丽君说,她也曾调解过类似的事件。一位老人投诉楼上居住的初三学生在家跳绳,致使她心脏不舒服。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王丽君将双方约到一起,向楼上邻居,尤其是学生,明确告知老人的诉求,希望双方互相理解。同时,约定学生跳绳的时间,在此时间段,老人选择外出。如果楼上学生跳绳时间有调整,有向楼下老人主动告知的义务。
在王丽君的调解下,双方不仅签订了协议,还互相添加了微信,这样沟通起来更方便了。
市区海天花苑小区业主刘女士的家里有3个孩子。为减少噪音,刘女士在网上购买了桌椅脚套,防止桌椅拉动时产生尖锐的声响;同时,购买了隔音垫,规定孩子玩耍的区域。
运城中学物理老师牛华蕾表示,从物理学方面解释,光脚走路更容易与地面产生共振,使震动幅度增大,噪音就会越大。相反,穿上厚底拖鞋或者洞洞拖鞋,能减小共振的幅度,降低噪音传播。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室内装修工作人员邓国盛。他表示,市民如果对噪音敏感,在装修房子吊顶时,能安装隔音棉或吸音板,可大大降低噪音分贝。
楼上孩子“咚咚”跑,产生的噪声扰民,是否违法?记者正常采访了山西旭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军杰、实习律师吕媛。
他们表示,该事件的焦点在于孩子活动产生的声音是否超标、是否属于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及第41条之规定,孩子活动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对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和Ⅱ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排放规定了限值,分别为昼间55分贝和60分贝、夜间45分贝和50分贝;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条之规定,住宅卧室的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5分贝,夜间不应大于37分贝,起居室(厅)不应大于45分贝。由此,孩子活动所产生的噪声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规定的计算方式来进行检测,进而判断噪声是否超标,是否构成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9条“因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甚至罚款;若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对他人产生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若孩子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噪声排放限值,就属于噪声污染,会受到警告或者罚款;居民若安装震楼器造成噪声扰民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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